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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拟引进5175名人才!泸州市2026年春季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发布!

2026-05-04 被浏览:5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川南创新人才聚集地,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泸州市
2026年春季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以下简称《需求信息》),欢迎广大优秀人才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2026年春季泸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5175名各类人才,具体详见《泸州市2026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泸州市2026年春季国有企业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泸州市2026年春季民营企业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3)。

二、引才范围
  有意愿到泸州就业创业,且符合《需求信息》中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三、引才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需求信息》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7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4.报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应聘者应当符合相应的回避规定

5.符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补充公告有关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

各类优秀人才可结合自身情况,对照《需求信息》条件和联系方式直接与各用人单位咨询并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各需求单位明确时间为准,其中泸州市属和区县属事业单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单位发布的补充公告明确时间为准)。

六、报名材料

(一)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业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二)本人证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国内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另外,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需求信息岗位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或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

(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相关要求及政策咨询

(一)